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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为报纸“跨界”带来的机遇

时间:2014-02-08 13:45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高晓虹 点击次数:

  2013年年初,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从政策层面推动了媒介融合的深化发展。如今,不同媒介走向融合的价值已经超越了媒介表层的内容跨界,而转向媒介之间的深层借力,旨在拓展共同的价值平台。以《中国新闻出版报》为例,作为局、署的行业机关报,要立足报刊,进军广电,不仅要强化对广电的关注度,更要在政令发布、政策解读、理念孕育、行业交流、技术推送、国际传播和网络证实等方面综合发力,实现报纸与广电的双向共赢。
 
  大部制媒介融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平台
 
  2013年3月,国家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启了新一轮的大部制改革。
 
  在传统意义上,我们习惯性地将新闻出版对应书本报刊,认为广播电视是另一个体系。但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纸质媒介和电子媒介逐渐走向融合,“各自为大、唯我独尊”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尽管二者在传播方式上“泾渭分明”——报刊以图文传递信息,广电主要依靠声音和画面表达内容,但它们同是舆论阵地,属性相依、作用相似。如今,信息革命打通了媒介之间的隔阂,而不同媒介走向融合的价值则在于媒介之间相互借力,拓展共同的发展平台。
 
  其实,在署局合并之前,跨媒介的趋势已初见端倪。以《中国新闻出版报》为例,先前,它是总署主管的行业机关报,以“新闻出版”冠名,却在创立之初就有一个专刊叫“视听天地”,专门报道广电的信息。如今,对于这份报纸而言,要想搭上媒介融合的顺风车,大踏步地进军广电领域,既要立足报纸阵地、做足广电文章,更要借助署局合并的职责整合,满足报纸与广电的共性需求。
 
  一、行业政令的联合发布平台
 
  “第一时间发布政策信息,办好面向行业的主流大报”是《中国新闻出版报》的定位主张,也是26年来一贯坚持的办报原则。翻开2013年的第一份报纸,在1月4日的头版位置,报纸以《总署制定9项具体措施》为题,发布了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新闻出版行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要求。在局、署正式合并挂牌后的第一个出版日,即3月25日的头版位置,报道了2013年音像制品发行单位开展年度核验的消息,在介绍新闻事实的同时,重点解读了“将音像制品纳入出版物市场统一管理”的新政策。
 
  由此可见,《中国新闻出版报》不愧“报中之报”,与其他报刊相比,它既是同行者,也是引领者,更是政府与媒体之间“上传下达”的沟通桥梁。以往这份报纸对政策的关注大多局限在出版业内,对广电少有触及,大部制改革后,在以往分别依靠总署、总局“发文”传达政令的基础上,这份报纸应该发挥联合统筹的作用,介绍署局合并的机构设置与功能覆盖,发布新闻出版与广电领域的政策信息,成为行业政令的传播者、行业风采的展示者、行业发展的代言者。
 
  另外,与传媒领域已有的月刊、周刊不同,《中国新闻出版报》是一份日报,对于政府当天出台的重要信息,这份报纸具有第一时间报道的首发优势。它好比一份实时更新的工作指南,应该成为一线工作者了解国家政策、把握行业动态、跟进新闻报道的重要渠道,实现政策引导与行业交流的动态化和同步化。
 
  二、政策策略的互通解读平台
 
  如果说及时传播让政策消息得以横向扩散,那么,对政策的解读则是在纵向上的深度延展,包括介绍政策制定的背景与原因,政策管理的目标与权限,政策实施的方式与范围。大部制改革后,新闻出版与广电行业的隔阂变小、融合增多,政策之间的互融性和共通性越发明显,对跨界的政策进行解读,探讨媒介融合的方向,这是署局合并后的新机构应尽的义务,也是行业机关报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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