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鉴别 论文检测 免费论文 特惠期刊 学术答疑 发表流程

历史文化名城法律保护的立法任务(4)

时间:2016-02-27 10:3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范忠信,胡荣明 点击次数:

  先从民事诉讼角度考虑。《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一规定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而言是非常有局限的。所谓“有直接利害关系”,即是规定只有私权受到直接损害者才可以作为原告而起诉,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就历史文化名城破坏事件而言,因为历史文化名城代表的是一种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很难说具体哪个公民直接受到了民事权利损害。除非法律直接赋予每个公民对历史文化名城破坏事件的民事诉权,否则公民参与就会落空。再从刑事诉讼角度考察,也有同样的问题。如果要追究严重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事件主事人的刑事责任,我们一般习惯于将此种犯罪理解为公诉罪。公诉罪中,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起诉,而公民个人顶多只能是受害人兼控诉人。如果可以作为自诉罪,就必须先假定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事件也是对公民个人私权的损害。在立法上,将其规定为一种“公益诉讼”性质的自诉罪,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至少有利于推动破坏历史文化名城之刑事责任的相关法条真正被激活。最后从行政诉讼角度考察,问题同样明显。《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果如此,无法证明自己权益受直接损害的一般公民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几乎没有可能。2002年南京东南大学两教师控告南京市规划局的行政诉讼被驳回,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01年,南京市中山园林管理局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在紫金山最高峰兴建钢筋水泥“观景台”,因严重破坏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而遭到市民的一致反对。就南京市规划局同意建造“观景台”一事,东南大学法律系两名教师曾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规划局撤销规划许可。但法院认为南京市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行为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认为他们不享有诉权,因而驳回起诉。輥輯訛这一案例表明,除非直接通过立法赋予公民“公益诉讼”性质的行政诉讼起诉权,不然所有意图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公民都可以被视为“事不干己”而“给政府添麻烦”的人,所有关于追究历史文化名城破坏事件当事人责任的法律规定必然落空。

  如果正式赋予公民“公益诉权”,让每个公民有权就文化名城破坏行为、主管机关怠忽保护权责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每个公民对此享有与自己个人权益受损害情形一样的诉权(包括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诉权);只要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不受理原因,法院就不得拒绝立案,特别是不得以“与你何干”、“寻衅滋事”为由拒绝受理。受理后,法院必须正式作出判决或裁定;即使不受理也应出具不受理决定书。对于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公民可以上诉或申诉。总之,如果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方面授予公民个人“公益诉权”,允许法院受理这样的公益诉讼,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资源保护才可以迈出有实质意义的一步。应该说,千百万公民了解保护规划方案,并对照方案时刻监视着保护范围内发生的一切潜在破坏行为,随时提出公益诉讼,才可能让破坏行为无处逃匿,这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法治性“人民战争”!商鞅云“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其实这一“公益诉权”的确立,就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使法必行之法”!

  (四)关于文化名城破坏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现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虽然有些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但是总感觉责任太轻,不足以禁阻违法。该《条例》第46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的文物造成损毁的,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所规定的一般处罚,是罚款5万元至50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才罚100万元。对于开发商而言,这简直不叫处罚,而是纵容。輥輰訛因为没有刑事处罚,没有相关罪名,所以开发商们满不在乎这种经济性法律责任。其实,仅就历史文化名城破坏事件而言,只要没有刑事责任,其他责任都没有什么禁阻效果。对于那些虽非直接破坏单个文物(或即使是破坏单个文物,但并不算很严重),但却实实在在对历史文化名城总体格局、传统、特色等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坏的行为,应该有适当的刑事制裁。


  •   论文部落提供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SCI期刊和EI期刊等咨询服务。
  •   论文部落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端专业的编辑团队,可帮助您指导各领域学术文章,您只需提出详细的论文写作要求和相关资料。
  •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863358778 论文投稿2316118108
  •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

联系方式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863358778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316118108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

热门排行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5380085870
微信号咨询:
lunwenbulu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