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鉴别 论文检测 免费论文 特惠期刊 学术答疑 发表流程

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

时间:2016-02-27 10:2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曹昌智 点击次数:

  摘要:文章分析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体现的主要特点,全面回顾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程状况及特征,并指出中国历史文化遗产面临新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在思想认识和保护理论方面亟待改变。

  关键词:遗产;文化;保护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古老国家。据考古发掘和史料记载,古代文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史前社会。大约公元前21世纪中国出现了第一个王朝国家——夏朝。在这之前的新石器晚期,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已经成为主要的生产方式,青铜器铸造业、陶器与玉器业以及文字符号相继出现,居民点也渐渐固定下来,形成了规模不等的中心聚落和城市雏形,并且开始建造大型祭祀场所与礼制建筑。这些以冶炼、器皿制作、文字、城市、大型礼仪性建筑为标志的早期文明发展要素和带有古代国家组织及其权力集中的特征,表明我们的祖先已经摆脱了自然的野蛮状态,迈进了古代文明社会。在上下五千年漫长的历史岁月里,一代又一代华夏子孙按照自己特有的国情创造历史,积淀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凸现了中华文明根深蒂固,枝繁叶茂,从而在世界文明史上独树一帜,别具风采,为人类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主要特点

  中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荟萃了中华文明,主要特点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绵延五千年持续发展,从来没有中断。这种状况与其他文明古国迥然不同。虽然世界上有如中国这样的文明古国并不是孤例,除了中国黄河中下游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以外,北非的尼罗河下游、西亚的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的两河流域,以及地中海的古希腊半岛和南亚的印度河流域,也都孕育了古代文明。位于这些地域的埃及、巴比伦、希腊、印度等文明古国的历史比中国更早,但是都曾出现过中断,形成古代文明的断裂。唯独只有华夏文明的发展历史从古至今一脉传承。关键在于文化传承的同一性。中国的语言、文字、历法、人生哲学、伦理道德、宗教信仰乃至政治理念等,很早就实现了大一统,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是中华民族生生息息、代代相传的立身治国之本。正是华夏文明绵延不断,才造就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积淀异常丰厚深邃。

  其二,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具有多元一体的鲜明特征。一方面在世界上像中国这样56个民族并存、和睦相处、共同生活的国度绝无仅有。几千年来中国多民族互动的过程始终没有停止,民族关系相当密切。伴随着民族融合,汉文化与各民族文化在吸纳、放射和更新中持续融入了新鲜血液,升华成为灿烂绚丽的中华文明。另一方面中国史前文明呈现多元萌芽演进和以黄河流域中原文化为主体发展的轨迹,也颇为罕见。古代文明起源的多元演进与中原文化发展互为补充,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形态、文化内容和文化内涵。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在历史发展嬗递的进程中不断融合,兼收并蓄,共同走过了五千年,使文化遗产异彩纷呈,辉煌璀璨,在世界上无与伦比。

  二、党和国家向来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早在北平解放前夕,为了保护这座古都,中央军委决定同北平守敌谈判,争取和平接管。1949年1月16日发出关于保护北平文化古城电报,指示前委“必须作出精密计划,力求避免破坏故宫、大学及其他著名而有重大价值的文化古迹。”要求前线部队“对于城区各部分要有精密的调查,要使每一部队的首长完全明了,哪些地方可以攻击,哪些地方不能攻击,绘图立说,人手一份,当作一项纪律去执行。”同时为避免一旦被迫攻城造成文物古迹破坏,解放军特地登门拜访梁思成先生,请他在北平军用地图上标出城内重要古建筑的位置。北平解放后,又将梁思成先生主持编写的《全国重要文物建筑简目》印发给南下部队,用于各地作战和接管时保护古建筑,表明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

  1950年建国伊始,中央人民政府很快发布政令,作出了《关于保护古建筑的批示》,并颁布了《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关于地方文物名胜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征集革命文物的命令》。1956年国务院着手组织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1981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近40万处,为发展中国文物事业奠定了基础。

  紧接着1958年将“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法律规定正式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61年国务院依据宪法颁布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从此为建立中国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奠定了基础。同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开始实行以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制度。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建设发展,城市规模一再扩大,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因为缺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注意保护历史文化古迹,致使一些古建筑、遗址、墓葬、碑碣、名胜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在基本建设和发展旅游事业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城市和文物古迹的环境风貌进一步受到损害。为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文物古迹继续遭受破坏,以免断送长期积累起来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保护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同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成为中国第一部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

  鉴于文物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关系十分密切,必须依法规范各类建设活动,确保文物免遭破坏,国务院于1984年1月颁布了《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城市规划应当切实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和发06扬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1985年1月中国政府正式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国际接轨,按国际标准在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同时,启动了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1986年国务院确定将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较完整地保存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与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在履行国际公约和实践中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全国人大于1989年12月审议通过了中国城市规划建设的第一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法律明确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城市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城市新区开发应当避开地下文物古迹。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开始步入快车道,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蓬勃兴起。长期因资金紧缺而起步艰难的旧城改造,由于推行了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化的体制改革,出现了生机,许多历史文化名城也因此开始了大面积的旧城改造,导致出现了大量“建设性”破坏。鉴于此,经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在襄樊市召开了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会议。1994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审批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加强保护管理的请示》。通知要求抓紧编制、修订和审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印发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依据。经过在十年实践中积累经验,建设部于2005年7月发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进而为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了国家标准。

  21世纪以来,党和国家把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继2002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后,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更将弘扬中华文化,“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为中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同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接着又于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再次决定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从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保护好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建立起法律构架,使保护方针和原则更加清晰明确,保护内容和措施日臻完善。在此短暂期间,国务院于2003年5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12月22日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并首次决定在中国设立文化遗产日,开始了每年一度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普及活动。2006年11月,文化部公布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不久依据《文物保护法》规定,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又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名城保护条例》)。至此《文物保护条例》和《名城保护条例》两部行政法规相继公布施行,以及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配套制定,使中国文化遗产保护走上了健全的法制轨道。

  三、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及特征

  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集中体现在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没有停止,经历了长期艰苦的开拓过程。回顾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走过的道路,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1950年至1981年。这一阶段中国在经济建设上实行计划配置资源的经济体制,致力于推进工业化发展,对于文化遗产保护采取完全由国家财政负责的体制和政策。一方面由于中国经济基础比较脆弱,不可能安排更多的资金和经费用于保护文化遗产;另一方面中国保护文化遗产的社会意识尚处于初始阶段,认为保存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的目的仅仅在于体现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进行光荣的革命传统教育。三十多年里,中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一直局限在文物古迹个体保护的范畴,同时由于长期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在相当多的人们心目中,甚至将文物古迹、老建筑和历史遗存的古城街道当作旧社会与旧制度的产物,采取了漠视和排斥的态度。尤其“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带来的灾难,在破旧立新中彻底割断历史,否定文化遗产,使中国大量文物古迹遭受严重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消失殆尽。

  第二阶段为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至2000年。这一阶段以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为里程碑,标志着中国以文物保护为中心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形成,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名单,首次提出要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现了两大特征:一是把保护的对象从文物本体拓展到了文物赖以存在的历史环境;二是把保护的内容从单个的文物古迹扩大到了成片的历史地段和更大范围的古城,包括古城的整体格局和传统风貌。

  第三阶段为21世纪以来的若干年。这一阶段以2002年党的十六大为标志,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提出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并把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摆在了增强综合国力竞争的突出地位。党和国家强调“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通过大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在短短五年时间里,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设立文化遗产日,颁布《文物保护条例》与《名城保护条例》,促成一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了《世界遗产目录》和《世界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目录》。2007年在党的十七大上,进而把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使命,极大地唤起了社会意识和民族意识,开创了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局面。


  •   论文部落提供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SCI期刊和EI期刊等咨询服务。
  •   论文部落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端专业的编辑团队,可帮助您指导各领域学术文章,您只需提出详细的论文写作要求和相关资料。
  •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863358778 论文投稿2316118108
  •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

联系方式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863358778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316118108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

热门排行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5380085870
微信号咨询:
lunwenbuluoli